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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生产车间扩建及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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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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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生产车间扩建及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生产车间扩建及技改工程。2.建设地点: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韩沟村,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现有厂区内和厂区外侧。3.建设性质:扩建和技改。4.生产规模:该中心现有工程于2014年底建成,2015年1月获得河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式运营。现有工程占地148.5亩,总投资2.03亿元。建设有焚烧、物化、填埋、固化等,年处置规模3万吨,可处置原《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中危险废物23大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项目资质内可燃性危险废物总产生量增加到33357.023t/a,现有工艺和处置量已不能满足需要,为了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兼顾部分处理设施、工艺升级需要,拟对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并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技改及扩建主要内容:在现厂区东北侧新征用地13384.2平方米,其中扩建综合实验楼3198.7平方米,未来发展用地10185.5平方米;在现有厂区内增设一条100t/d处理规模的焚烧系统及新建一条500t/a的废有机溶剂蒸馏回收生产线。通过增加运行时间的方式,提升现有物化车间处理量以及安全填埋场年入场量。总投资约1655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15.08万元,占总投资的41.17%。入场废物类别没有新增,符合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豫环许可危废字73号)及其附件中23类危险废物的经营范围。

二、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一)废气:1.焚烧车间扩建焚烧烟气(酸性气体SO2、NOx等,挥发性重金属、颗粒物、二噁英等)。2.废有机溶剂回收:蒸发(蒸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3.产能提升:物化浓硫酸处理产生的硫酸雾。

(二)废水:1.焚烧车间扩建:湿法脱酸塔定期排外的高盐废水。2.资源化回收车间:废有机溶剂冷凝排放的冷凝水。3.综合实验楼扩建:实验室废液。4.产能提升:物化处理中产生的高盐废水。

(三)固体废物:1.焚烧车间扩建:炉渣和飞灰、高盐废液结晶盐。2.资源化回收车间:废有机溶剂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渣、废活性炭。3.产能提升:物化车间增加了硫酸钙、酸碱中和与重金属处理过程的压滤废渣以及污水处理站新增结晶盐。4.新增劳动定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四)噪声:1.各类风机;2.各种泵类;3.大型机械设备等设备噪声。

三、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效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焚烧烟气采用“余热锅炉+SNCR+急冷脱酸塔+干式脱酸塔+文丘里反应器+布袋除尘器+湿式脱酸系统”工艺后经50m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烟气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2.对资源化车间废气拟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去除效率确保大于90%,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焚烧车间和物化车间的高盐废水采用单效蒸发器处理,该过程不产生废液,结晶盐包装后入安全填埋场处置。2.对资源回收车间的冷凝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污水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限值要求后在厂内全部回用,用为焚烧急冷和固化车间等用水,不外排,回用措施可行。现有污水站设计能力260t/d,扩建和技改后全厂废水89.22t/d,原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可满足需要。综上,本工程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资源化回收车间的可燃废渣送焚烧炉焚烧;焚烧车间的炉渣直接送入安全填埋场,飞灰送固化车间处理,结晶盐用密封PE桶盛装外敷薄膜后送入安全填埋场;物化车间产生硫酸钙废渣和中和废渣送入固化车间预处理后安全填埋。综上,本扩建及技改工程的各项固废均可实现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新增高噪声设备为引风机、各种泵等,经噪声预测,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此外,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居住区等声敏感点,所产生的噪声经厂界外衰减后对声敏感点几乎不造成影响,因此噪声降噪措施可行。

四、征求公众建议

征求内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于改扩建项目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项目改扩建地区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具体形式:问卷。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090141553

电话:0377-60205077

传真:0377-60205099

邮编:473000

如需环评报告简本,请持有效证件前往建设单位处领取,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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