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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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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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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老赖”被判刑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管银森 常亮)日前,一名90后女“老赖”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14年9月,王某与宋某签订超市经营权转让合同,王某欠对方101.5万元未付。宋某多次向王某催要余款无果,将王某诉至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支付欠款,但王某依然拒不还款。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调查发现,王某在诉讼时已将超市转让给他人,但所得转让款并未用于偿还所欠申请人宋某的欠款。唐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王某在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下,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今年9月28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11月15日,王某与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支付宋某15万元,下余款项以后每月支付5万元直至付清,余款由王某的朋友及母亲提供执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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