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赵倩 李亚瑾)大风将榆树刮倒,砸坏邻居房屋,导致邻居房屋内积水1米多深,双方为赔偿问题闹上法庭。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现场勘查、调解,该案件顺利结案。
6月15日,大风将郭某栽种的榆树刮倒,砸在邻居宋某的屋顶上,导致屋顶裂缝漏雨,屋内积水1米多深。因两家多年来关系紧张,宋某无法与郭某直接沟通。宋某多次邀请村干部与郭某协商赔偿问题,但郭某以天灾为由,坚决不予赔偿,并坚称宋某盖房时占了他家的地,要求宋某先行予以赔偿。无奈之下,宋某将郭某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
立案后,宛城区人民法院茶庵法庭诉前调解员肖章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但郭某拒不配合。
该案件由诉前调解转为正式立案后,承办法官、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赶往郭某家中送达应诉手续,并向其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郭某这才接收了应诉手续。
应诉手续送达第二天,双方当事人赶到茶庵法庭进行调解。王海燕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使郭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表示愿意给予赔偿。因双方当事人对受损房屋维修费用存在较大分歧,王海燕赶到现场勘查后提出建议:郭某的地界上没有任何建筑物,如果郭某同意,就让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部位的夹山墙上安装两个下水管,让宋某屋顶上的雨水流下来,这样既减少了郭某的赔偿费用和维修费用,又将宋某屋顶多年来的排水问题解决了,不仅化解了矛盾,还拉近了双方的邻里感情。
双方当事人均接受王海燕的建议,宋某提出的2万元维修费用减少至1000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宋某负责房屋受损部位的维修,郭某向宋某支付1000元维修费用,案件顺利审结。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