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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新成语”帮您快速记住防骗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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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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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揭露六类养老诈骗典型套路
6个“新成语”帮您快速记住防骗技巧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为依法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6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六类重点打击犯罪的表现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这里有6个“新成语”,概括了常见养老诈骗套路,能快速让老人记住防骗技巧。

涉“以房养老”“养老帮扶”等名目

提供“养老服务”——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肖开俊、陈荣集资诈骗案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通过办理会员卡、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

投资“养老项目”——

鲁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销售“养老产品”——

徐正等人诈骗案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

宣称“以房养老”——

沈移平集资诈骗、顾乃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代办“养老保险”——

李晓雷诈骗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保险费、材料费、好处费等。

开展“养老帮扶”——

李建涛诈骗案是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

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表示,上述6个案例从不同角度揭露了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有利于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今年4月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包括非法集资案件906件,诈骗案件455件,其他类型案件33件;开庭审理养老诈骗一审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审案件122件377人。

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同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各地法院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预防治理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长效机制。截至7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400余份。

犯罪团伙请明星“专家”站台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养老诈骗犯罪,主要是以“养老”为名、采取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表示,从近年办理养老诈骗案件的情况看,该类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数量并不多,但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在诈骗手段及方式方面呈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

首先,涉及多个罪名但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犯罪涉及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劣药,虚假广告等罪名,但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个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约占80%。

“犯罪手段精细化、专业化。”该负责人介绍,一些犯罪分子以响应国家政策、投资老龄事业等所谓“合法”名义掩饰非法之实,与传统的“点对点”“一对一”直接诈骗不同,这类犯罪往往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从一般业务员、部门团队经理、财务负责人到实际控制人,各层级界限清晰、分工明确,有的案件中还存在专门负责资金转移、隐匿的人员。不少犯罪团伙有专门的话术、专业培训、专门套路,有的还邀请明星、“专家”站台,老年人对此难辨真假,大量老年人“养老钱”被骗。

购买养老产品时要多与子女商量

此外,养老诈骗案件还呈现跨区域、涉众化趋势。

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提示广大老年群体,选择“养老服务”时,要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企业、养老机构。

投资“养老项目”和购买“养老产品”时要多思多虑,多与子女商量,不要轻信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自觉抵制高利诱惑。

办理“养老保险”时,要通过政府网站、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详细了解国家和地方政策,依法依规办理。

看病就医时要到医院,不要被所谓免费讲座、免费诊疗等蒙蔽,更不要听信“神医”“神药”“包治百病”等。

要多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充分了解犯罪分子惯用“套路”手法,踊跃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牢牢守住“养老钱”。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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