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的通知(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予以合同信息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
南阳市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枫苑小区8-1-1701,合同号2101225095;南阳市新世纪置业开发的盛世江南项目,6-1-1804,合同号2101179133;南召县盛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召建业城5-1-603,合同号2201284626。以上合同声明作废
南召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