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根据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城中村改造项目处置专班研究意见,为保护广大购房户权益,需对购房户认购房屋进行甄别。现公告如下:
所有在枣林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的购房户,请在本公告公示日期内,持本人身份证、认购协议、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相关手续到枣林办事处办理确认手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登记日期:自2024年9月30日始至2024年10月9日止。
特此公告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
城中村改造项目处置专班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