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想)与丙方(刘占献、王玉敏、高海玲)于2024年12月25日签订了购买乙方(河南冠鑫微粉有限公司)的合同,三方约定于2025年2月1日将乙方所有厂区资产(含土地)卖给甲方(李想)。乙方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于2025年2月1日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隐形债务纠纷和遗留问题由丙方承担,与甲方(李想)无关。2025年2月1日之后,乙方公司所产生的债权由甲方(李想)享有,债务承担以甲方(李想)本人的签字和手印为准。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