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几只羊误闯他人的耕地,吃了地里放置的肥料后,意外死亡,饲养人把耕地种植者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日前,淅川县盛湾镇人民法庭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驳回了饲养人的诉讼请求。
2024年6月21日,盛湾镇某村村民冯某报警称自己的4只羊被毒死了,怀疑是同村村民毕某故意投毒。民警出警后经了解,未发现存在故意投毒情节,并对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未成功。冯某向盛湾法庭起诉,其认为羊死亡是因为毕某将肥料放置于地边,导致自己正常活动的羊误食,毕某是故意为之,要求毕某赔偿4只羊的损失4000余元。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有8头牛及70只羊,经常将牛羊赶到山上放牧。承办法官通过走访周围村民及现场勘查了解到,案发当天,冯某将牛羊赶到附近山上放牧,后返回自家地里干活,牛羊无人照看,平时放牧时通过卫星定位的方式在手机App上监测羊群,并未亲自跟随照看。当日傍晚,毕某到种植的艾草地里用尿素施肥,因天黑便将两小盆剩余的尿素拿到另外种植的芝麻及连翘地里,准备次日再去施肥。这时,冯某发现有4只羊从山上窜到毕某芝麻、连翘地里误食尿素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该案中,被告毕某在其经营的耕地内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用尿素也是农业生产所用的正常肥料,并非有毒有害物品,放置在其地里不需要采取特殊防护措施。事发当日,冯某将牛羊赶到山上后自己返回家中,使牛羊处于无人看管的境地,任由牛羊随意走动。4只羊死亡的后果是因为冯某没有尽到妥善管理义务造成的,过错完全在原告,对所产生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故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