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随着清明节的来临,祭扫活动愈发频繁,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的防火普法宣传工作,3月26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至五里桥镇稻田沟村,公开审理一起因祭祀引发的森林火灾案,百余名村民现场旁听。
9时整,该案承办法官杜静在人群中央敲响法槌。公诉人宣读公诉书并展示了被烧毁的林木图片。2025年1月16日,被告人翟某带领其侄女在上坟烧纸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火势借风迅速蔓延,直至18日山火才被完全扑灭。
“纸灰被风卷着飞上山坡,眨眼就烧成一片,我们都扑不过来……”翟某悔恨地说。辩护人提出,翟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翟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到翟某的实际情况、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结合前期到失火现场查看的火灾严重程度,当庭宣判被告人翟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庭审结束后,杜静结合该案及其他相关典型案例,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旁听群众讲解了失火烧林、烧山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同时,干警还现场发放了普法宣传页,选取法院近年来审结的失火罪典型案例。
“鲜活的案例就在身边,今后会以案为鉴,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监督亲朋好友,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场的旁听群众纷纷表示。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