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 蕾
本报近日对城区存车点存在的“圈地”、乱收费等现象进行了报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读者致电本报,企盼设立规范有序的存车点,别让收费存车成管理盲区。
物价部门:
仅靠一家难监管
11月23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举报中心获悉,规范我市城区停车看管服务收费的文件2003年就已经出台实施,市城区临时性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看管服务费的收费时间分为白天(800~1900)和晚上(1900~2300),以小型车辆为例,分别为2元和3元,两轮摩托车为0.5元和1元,助力车为0.3元和0.6元,自行车为0.2元和0.5元。固定性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看管服务费的收费时间分为白天(800~1900)、晚上(1900~2300)和夜间(2300~8:00),同样以小型车辆为例,分别为2元、3元和5元,两轮摩托车为0.5元、1元和2元,助力车为0.3元、1元和2元,自行车为0.2元、0.5元和1元。
市物价部门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物价部门的职责在于维持正规停车场等合法收费主体的价格秩序,并对其收费标准的制定实行监管和调控。目前我市仍在执行2003年出台的存车点收费标准,从时间上说比较滞后,与实际现状不太符合。近几年,物价、城管等多部门也相互协商,向上级部门打报告,但新的执行标准尚未出台。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接到停车乱收费的举报,他们往往也很无奈,因为一些乱收费的人员不是法人,再加上他们没有强制执法权,因此有关物价法规无法实施。他认为,针对停车乱收费现象,应该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管理。
公安机关:
十多年前曾参与管理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道牙以下划有免费临时停车位,道牙以上停车属于市城管局管理范围。交警的职权范围包括交通疏导、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有序停车管理等。而对于路边停车乱收费现象,交警无法对收费人员进行处理。对于公共道路出现的停车乱收费现象,交警只能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记者又采访了市公安局卧龙岗派出所、新华派出所等多个派出所民警,他们说,十多年前,派出所参与协调管理存车点,但这些年设置存车点已成了自发行为,随意性很大。他们认为,治理停车乱收费现象,还需要出台相关的法规或办法,有法可依,才能进行有效整治。
城管部门:
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卧龙区城管局一位执法人员说,全市开展“两争一迎”活动时,城管部门对摆放在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但在日常工作中,私设存车点、乱收费的行为不属于他们管理。
市城管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存车点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目前还不清楚。我市城区存车点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如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圈地、设置主体复杂、乱收费等,他们也向上级部门反映过,前年曾拟定了城区道路临时停车场(位)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至今仍未有正式文件出台。
市民企盼:
规范管理存车点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存车收费和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的状况难以令人满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出相关措施,对收费人员、收费标准等做相关规定,有效遏制城区存车点乱收费的现象。
市民张先生建议,存车点的收费人员应佩戴《收费员证》,在醒目位置设置物价部门监制的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城市公共区域是属于市民的,不是哪些个人就可以随意圈地收费的。”市民王女士说,一些人在公共场所随便圈出一块地方就开辟出存车点,占压人行道、盲道,影响交通,收费混乱。不知道这些存车点,是真正为人们提供方便还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存车点设置是否要经过城管部门规划、工商部门审批,在公安机关备案、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审定、街道社区配合管理等,这些都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只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才能使服务规范有序。⑤6
新闻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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