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检查组对公务用车备案封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节前备案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19点,13个县(市、区)和118个市直单位中,有2个县(区)和12个市直单位未按要求向市廉自办报送《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及值班用车备案表》。具体如下:宛城区、内乡县、市老干局、人民银行南阳支行、南阳海关、市台办、南阳市一中、南阳电大、南阳移动公司、南阳联通公司、南阳宾馆、豫宛宾馆、油田教育中心、宛西中专。
二、市区重点交通枢纽检查情况
1月1日上午,检查组分别对南阳市飞机场、火车站和汽车站的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共排查记录车辆36台,经公安车管部门筛查确认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4台。
三、市区主要路口检查情况
1月2日,检查组对市内主要路口过往车辆进行暗访检查。共排查记录车辆12台,经公安车管部门筛查确认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 台。
四、市区重点消费娱乐场所检查情况
元旦期间,检查组对市内重点娱乐场所、餐饮酒店、购物中心的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共排查记录车辆 90台,经公安车管部门筛查确认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9台。
上述涉嫌公车私用车辆共 14台。具体车辆如下:南阳市公安局(豫RDT008)、南阳市公安局(豫RB0299)、南阳市公安局(豫R0337警)、南阳市公安局(豫R5253警)、南阳市供电公司(豫RF8900)、南阳市供电公司(豫R9Q300)、南阳市移动公司(豫RHA016)、南阳市移动公司(豫RHB009)、南阳市联通公司(豫RH9769)、高新区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豫RDN008)、宛城区委宣传部(豫RJK039)、邓州市政府(豫R23666)、社旗县政府(豫R60058)、方城县委宣传部(豫RDD039)。
根据以上检查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节前未按要求报送公车封存备案表的2个县(区)和12个市直单位,要写出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月11日下午6点前报送市廉自办。
2.涉嫌公车私用的14台车辆所属单位和当事人,要写出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带领当事人于2013年1月11日下午6点前到市廉自办说明情况。市纪委监察局将视情况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9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