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新闻中心|南阳新闻|南阳社区|视频|书记留言板|市长留言板|日报数字报|晚报数字报|2006 2007南阳日报pdf原版 | 团购
  第B1版:社会早刊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全国宋学专家盛赞赊店古城文化
践行法治精神 维护公平正义
信息快报
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开始
道路路口渠化改造
易贷兴
河南新闻名专栏
忠诚担当保通
关注教育事业 倾情奉献爱心
返回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4年11月4日 星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餐饮最低消费禁令生效
遇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2举报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1日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今后餐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所售食品、服务标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这“三费”,长期以来存在于餐饮企业中,已成为消费者“无法拒绝”的潜规则。11月1日正式执行的《办法》,将对最低消费说“不”。在提出企业经营准则的同时,《办法》明确了违反规定应担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2举报。3

≡ 36行社区最新图片 ≡

≡ 36行社区最新主题 ≡

≡ 36行社区精华贴 ≡

≡ 36行社区热帖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法律声明 本站导航 广告报价 使用说明 南阳网建站
 
版权所有 [南阳日报]
Copyright 2004 -  www.01ny.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17472号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