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国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企业正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面对新的市场机遇与发展前景,我国企业走出去需要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全面开花转变、从分兵出击向协同并进转变。而实现这三大转变,抱团合作是必然选择。
首先,随着我国成为净投资输出国地位的逐步确立,规模扩张将让位于质量提升,要求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多关注以合作共赢实现国际化经营效益的改善。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时更多关注的是投资规模的扩张,投资收益不是十分理想,投资质量亟待提升。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下,无论是东道国还是我国企业,都更加关注投资质量。消除无谓竞争、加强有效合作,成为企业走出去的迫切要求。在那些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产业领域,可以通过优势互补企业之间的强强合并,减少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无谓竞争。只有企业抱团合作走出去,才有利于增强总体竞争实力,提升企业投资盈利能力。
其次,“一带一路”倡议创造的系统化机会,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从单打独斗向全面开花转变,要求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加强抱团合作。“一带一路”所推动的我国企业走出去,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产业的资本或产品输出,而是致力于沿线国家全方位的经济复兴。“一带一路”所涉及区域的广阔市场空间,既容得下来自同一产业领域相互竞争的对手企业,也容得下来自不同产业领域的更多其他企业。我国一些企业已经在其他一些地方积累了成功运营中国工业园等经验,抱团出海的不同行业企业在中国工业园都获得了较好投资收益,这些抱团合作的经验完全可以复制。
第三,“一带一路”倡议所推动的大项目大机会,需要我国企业加快从分兵出击向协同并进转变。此前多年,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习惯于分兵出击,对协同并进的关注不够。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那些本身涉及不同环节业务的大型项目来说,客观上存在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的需要,以构成竞标联合体抱团参与项目竞标。相关企业以抱团合作、协同并进方式参与竞标,可以避免企业间不必要的内耗,并提高我国企业中标成功率。同时,我国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应主动引领国内企业抱团合作,发挥走出去的联动效应,争取以技术与标准为手段带动国内更多企业参与相关投资与产品输出。
对于抱团合作走出去,企业自身努力固然重要,政府与行业协会的作用也不可或缺。政府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竞争秩序,加大对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企业合作走出去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尤其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强化国有资本监管和竞争约束,避免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恶意竞争,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业协会应在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国际化经营不规范竞争问题的行业内部协调解决机制,引导行业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加强合作。8
(作者系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