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平县国土资源局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201500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2015-008
土地
面积
(m2)
30610.7
土地
用途
商业住宅
规划指标
容积率
1.0≤容积率≤3.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5%
出让
年限
40年70年
起始价(万元)
4370
增价
幅度
(万元)
100
竞买保证金
(万元)
4370
编号为2015-008号宗地位于一高中东侧。四至为:东至空地;南至居民;西至县一高中;北至玉环大道。本宗地面积30610.7平方米(商业和住宅的建筑比例为1:9)。(详见勘测定界图)。整体出让。受让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统一规划及出让宗地竖向界限,竞得者凭完税证及竞买手续自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20日,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2015年7月21日8时至2015年8月3日9时。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7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宗地揭牌时间为2015年8月3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使用者必须服从总体规划和建设控制详规,严格执行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不得擅自突破。
(三)取得土地上建筑工程未经县规划部门发放《规划许可证》,不得施工。
(四)土地使用者完成建设工程量25%以上,土地使用权方可转让,但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与义务应同时转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受让方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24个月内竣工。如在规定的期限不能按时竣工的,受让人最迟应在离建设期满之日6个月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足够理由的延期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1年。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雪枫路西段北侧(工行西侧)
联系人: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65978231
开户单位: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账号:1714024029200027752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