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15)宛法执字第12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史新建位于宛城区白河镇赵营的宛市房权证字第9020143号《房屋所有权证》、宛市房共字第9020143-1号《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