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本报记者 张罡
通 讯 员 付博 胡学朋
7月7日上午,社旗县法院桥头法庭把巡回法庭设在原告张老汉的家门口,开庭审理原告张老汉诉其四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
原告张老汉夫妇共育四子三女,现均已成家,老伴去世后,原告即单独生活。2012年5月,原告因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协商由四被告轮流尽赡养义务。2015年农历腊月,原告轮流在被告四子张某全家生活,但不知何故,被告张某全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了自己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原告把四个儿子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且张老汉已卧病在床、行动不便,法官决定把庭审现场搬到张老汉的家门口。
当日上午,200多名村民带着板凳前来旁听庭审。在审理过程中,张老汉的四个儿子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推说张老汉有养老金、粮食补贴及责任田。在调解阶段,主审法官向张老汉的儿子们从情、理、法三个角度指出:赡养老人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想在这方面给社会和自己的子女做好榜样还是坏典型由自己决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对四个儿子的推脱理由一一进行了释法明理,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未能就张老汉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迅速解决张老汉的赡养问题,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自2016年7月份起,由张老汉的四个儿子轮流赡养老人,本案的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
庭审后,本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巡回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另一方面能使群众通过旁听庭审,起到教育的效果。参与旁听的村民对法院组织的巡回办案形式十分赞赏。村民李大爷说:“法院的这种审判方式好,既教育了原告的子女,也让我们这些人,深受教育。”⑫6
图为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张罡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