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园购房客户:
我公司所开发的泰和园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按揭手续。在本公告发布之前,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告知,多数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了按揭办理所需的资料。但截至目前,仍有少量客户尚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提交按揭所需资料。
我公司现郑重公告:凡泰和园购房客户,务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至泰和园售楼处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按揭等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者,我公司将对房屋另行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购房人承担。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