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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全覆盖 城乡居民享实惠
禁放烟花爆竹 居民共同参与
市中心城区大气 污染防治“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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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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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大气 污染防治“十禁止”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市中心城区范围(高速环线以内)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十禁止”:

1.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

2.禁止散煤经营、加工、使用;

3.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不封闭、不冲洗、不安装定位系统的渣土车上路;

5.禁止非法加油站和无油气回收设施加油站运行;

6.禁止无油烟治理设施的餐饮运营;

7.禁止建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和废旧品露天堆放;

8.禁止夜间(晚上8:00至凌晨6:00)各类工地施工和渣土车营运,确需施工的报市大气办批准;

9.禁止露天喷漆、喷涂;

10.禁止搅拌站、料场、石材加工运营。3

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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