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等相关规定,以下矿山企业(见附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请相关采矿权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股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方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