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庆芳)4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陈陆浩带领调研组莅宛,就我市开展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建华出席座谈会并作工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自2015年通过新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后,主要围绕人代会召开、任免事项、代表资格变动、决算批准和预算调整等内容行使决定权14次,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在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后,陈陆浩指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依法界定重大事项范围,对重大事项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把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到实处。要处理好讨论与决定的关系以及立法、监督与决定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