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星)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共十个条款,从适用范围、容错事项、容错条件、容错程序、结果运用、提醒纠错、保障措施等方面构成完整的容错纠错机制,着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宽容失误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规定》指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落实全面治党要求,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创业者鼓劲,为推动南阳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规定》要求,坚持严管厚爱。即严格管理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又旗帜鲜明地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推动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鼓励改革创新,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严格依法行政,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杜绝以权谋私,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规定》明确了10项容错事项以及容错条件、容错免责认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监管。对试行容错免责的党员干部负有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党组织,要采取提醒约谈、责令纠错和完善制度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
《规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旗帜鲜明地为干部松绑解套,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以实际行动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