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樊翠华 通讯员郭帅)眼下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期,如何保障各项扶贫政策在“最后一公里”精准“落地”?内乡县的做法是深化探索以制度化推进对村级组织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权、理事、督公开”职能,将监督活动贯穿于脱贫攻坚的全过程,从而提升了脱贫政策落实的精准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有三名,是从本村的老干部、老党员等“五老”人员中,经推选、考核后选出的个人素质高、处事公道正派、群众基础较好的人员。县财政每年投入近200万元,统一拨付村监委会成员工作补助,实现了工资由县财政拨发、考核由乡镇组织实施,财务、人事都与村级脱钩,从根本上解除了村一级对监委会工作的掣肘。
监督精准识别。在精准识别环节,村监委会成员必须参加组评议推荐会、村评议审定会,如实记录评议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向所有贫困户公布乡镇纪委和村监委会成员电话号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精准退出环节,监委会成员深入贫困户家中,倾听民意,切实发挥扶贫监督“前沿哨所”的作用。2016年至今,各村监委会积极配合民政、社保等部门对贫困对象进行复核,通过监督审核、比对、公示等关键环节,共取消贫困户536户,新认定贫困对象1132户。
监督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村监委会对本村扶贫项目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施工单位、资金使用等情况“过筛子”,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积极介入扶贫资金发放的审核、公示等阶段,严格按照流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发放等进行监督,督促村“两委”对发放情况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监督脱贫攻坚重大事项公开。县纪委梳理出14项涉及优抚款物发放、易地搬迁信息、脱贫对象信息等村务公开事项,公开的内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方可公开。全县统一的“标准”是一般的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扶贫资金、项目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目前,全县289个村监委会通过监权、理事、查账等途径,共监督村支“两委”评审低保、五保、贫困对象确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工作累计达1200余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