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勇)为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办决定2018年在全市继续开展南阳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评选采取分级审核的办法进行,按照市场经营主体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属经营单位或个人(即办理县区级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经营证照的)向当地物价部门申报,由经营主体所在地物价部门组织审核验收后,向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推荐1~2个优秀县(区)级“价格诚信单位”,经市价格主管部门考核验收,达标后评定为市级“价格诚信单位”。
届满两年的南阳市“价格诚信单位”要及时上报本单位价格诚信建设情况,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对届满两年的市级“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全面复核。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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