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纪晖
5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今年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核心,充分发挥统一监管和服务保障两大作用,先后开展“零点”环境综合执法、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空气质量——优良
截至5月21日,我市中心城区PM10平均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1%,并列全省第二位;PM2.5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并列全省第十位;优良天数为78天,同比增加11天,位于全省第一位。
其中4月份,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位于全省第一位;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并列全省第一;优良天数为23天,位于全省第一位。
今年以来,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奖励494万元,其中4月份得补金额位于全省第一位。
市中心城区四区按优良天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是卧龙区、宛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截至4月底,我市10个县环境空气质量按优良天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是桐柏县、新野县、南召县、淅川县、社旗县、西峡县、方城县、唐河县、内乡县、镇平县。
水质状况——达标
1月~4月,南水北调汇水区20个监测断面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各入库支流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市中心城区及各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或地下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地表水方面,今年以来,国控10个考核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80%,省控14个考核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85.7%,其中4月份,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奖励170万元,位于全省第一位。
环保减排——见效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持续深化治本控源、治标减污,有效改善了环境质量。
截至目前,省定我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主要包括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等5大类124个治理项目中,已开工66个,开工率为53%,总体进展较为顺利。其中,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方面,9月底前,要求完成钢铁、化工、有色等行业6个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项目,目前已开工两个。超低排放改造试点项目方面,10月底前,鼓励完成水泥行业5个超低排放改造试点项目,目前已开工4个,其中1家已基本完成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方面,7月底前,要求完成制药、农药、橡胶制品等行业8个VOCs治理项目,目前已开工6个。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方面,8月底前,要求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77个,目前已开工66个。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安装项目方面,6月底前,全市共需安装6套固定遥感监测设备,配备两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目前6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施正在安装,已购置移动式遥感监测车1台。
水污染防治——重抓
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我市以标本兼治、减排治污为抓手,强力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业水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地下水环境保护和河长制工作落实,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全市重点工程任务共39个,23个正在建设;河道治理项目共22个,其中汉城河生态修复工程等3个项目已完工,15个项目正在建设;全市各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单已确定,内乡县已完成整治方案并开工治理;纳入今年任务的256个畜禽养殖场配套治污设施目前已完成20个;今年59个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7个。
“净土”攻坚——打响
今年是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按照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1+3+9”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安排,截至目前,土壤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方面,以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为主体筹建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成功入选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首批监测实验室名录,目前正在按全省统一安排开展全省农用地土壤样品的分析监测工作。
全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方面,完成了全市16个县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布点与核实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农用地土壤采样分析工作,同时启动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正在进行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入库工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建立了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实施动态更新。
铁腕治污——震慑
围绕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重要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我市在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方面,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除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活动外,环保、公安等部门还联合行动,先后开展了“利剑斩污”“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4月30日,全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100起,下达处罚决定69起,罚款金额506.18万元,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4起,立案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3起、行政案件128起,行政拘留11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5人,有力震慑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