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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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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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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一批)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上接A5版)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方城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场主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并于7月31日前完善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建设,杜绝污水外溢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三、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9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城关四小院墙后一家农户非法加工人尿制品,造成河两边空气恶臭,空气呛人,希望环保局查处该工厂。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16年4月6日,南召县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关四小院墙后的住户陈某非法加工人尿制品,加工点生产用房2间40平方米,用人尿加工尿激酶,主要设备是搅拌机和蓄水池。由于陈某不能现场提供生产的相关手续,南召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对设备进行拆除。2016年4月13日南召县环保局监察执法大队又进行了实地走访察看,原来的设备已拆除完毕。接到此举报件后,经现场查看,原来加工点的厂房已不存在,所在位置现已建成3层楼房。调查组又对周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没有发现其他加工点。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针对此类问题,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污染环境行为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四、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9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召县太山庙乡,在鸭河口水库北边,有人从事水产养殖,污染水体,希望有人管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鸭河口水库位于南召县东南部,是国家大型水库。太山庙乡位于鸭河口水库北侧,全乡有15个村与鸭河口水库毗邻。2013年南阳市政府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南召县对鸭河口水库库区内的人工网箱与拦河库汊进行拆除,禁止在水库内从事投饵养殖与肥水养殖。经过三年的集中整治,鸭河口水库内的拦河库汊被依法拆除,所有投饵网箱全部拆除并清理出库区。同时,南召县政府也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库区的管理。

经南召县调查组对库区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库区北边太山庙乡境内两个地方存在投饵养殖,分别是在张沟村杨庄组发现网箱一个、在前湾村砚凹组发现投饵机一处。调查组当场组织人员进行了拆除清理。目前,相关设施均已清理出库,库区水质检测合格。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对鸭河口水库库区日常巡察监管力度,严禁有肥水养殖、投饵养殖等违法行为,确保库区水生态不受污染。

问责情况:无。

十五、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9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山东村,豫02线南阳高速独山站向北7公里蒲山丁字路口处,濒临南水北调中线水渠,靠近蒲山镇山东村居民区。附近有5家养殖场,3家企业加工厂,废水污水排进该沟渠,黑体臭体污水河直接排进白河。附近居民深恶痛绝,生活在臭气熏天的环境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蒲山镇山东村,实际为蒲山镇姚亮村大山沟8组。举报中提到的5家养殖场均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分别为4家养猪场(其中1家已于2018年5月清栏)、1家养鸡场,全部建有沉淀池,已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第26批问题中进行了调查处理。反映的3家企业加工厂,分别为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宛蒲艾业(主要经营艾制品加工,无环评手续)、河南省兴榕包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编织袋加工,2018年6月在卧龙区环保局取得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汪金伟艾条加工点(主要经营艾条加工,未建设防治污染设施,无环评手续,2017年12月已停止加工生产)。

反映“5家养殖场废水污水排进该沟渠,附近居民深恶痛绝,生活在臭气熏天的环境里”问题,部分属实。卧龙区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养殖污染物外排问题,第26批问题调查中发现的养殖场附近的原有污染物痕迹已经清理到位,已喷施药品,除臭、消灭蚊蝇。不存在“废水污水排进该沟渠,黑体臭体污水河直接排进白河水”的问题。

反映“3家企业加工厂废水污水排进该沟渠,黑体臭体污水河直接排进白河”问题,部分属实。在本次群众举报之前,卧龙区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已发现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宛蒲艾业艾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此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在本次群众举报之前,卧龙区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已发现河南省兴榕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塑料编织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此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汪金伟艾条加工点租用废弃房屋进行加工生产,其场地简陋、设备简单、物品随意堆放,加工成的艾条直接在院内架子上进行晾晒,且未建设防治污染设施,又距离矿山作业区较近,属“散乱污”企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已长期未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另外,该加工点业主表示,因市场行情不好,2017年停产后,已不准备再行生产。综上所述,3家企业不存在“废水污水排进该沟渠,黑体臭体污水河直接排进白河水”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加强对该区域养殖业和加工项目的监管,严防出现环境污染行为;同时立足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积极构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问责情况:无。

十六、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9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滨河路中间路段的桥头有一个养牛场,牛粪堆积在河道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南召县滨河路中间路段的桥头养牛场,是南召县城关镇南外村一组居民曲某林在自己宅基地上建设的,占地1.2亩,存栏30头肉牛,牛粪曾经堆积在河道边。由于该养牛场位于城镇规划区内,属于禁养区,按照国家政策,已于2016年8月被取缔。

现场调查时,该养牛场仅有简易棚子两间,棚内放置有桌子、小三轮、牛槽等杂物。在简易棚外西侧,发现该户养有3头肉猪。鉴于该居民居住地在县城规划区内,且离河道较近,检查组对其进行了环保政策教育,让其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曲某林已将3头猪出售,猪舍内粪便已清理干净。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执法监管,做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确保已搬迁取缔的养殖场(户)不发生反弹。

问责情况:无。

十七、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9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赵河镇街道污水横流,下雨乘船,无公厕,垃圾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赵河镇位于方城县境西南部,伏牛山东麓乌云山南,距县城18公里。东临券桥镇;东南和西南分别与社旗、南阳接壤;北邻清河。全镇辖48个行政村,9.3万人,其中镇区三个行政村,分别是何家庄村、东北村、西北村,常住人口约4800人。

反映“赵河镇街道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实,方城县赵河镇共有3横6纵的主街道,目前已全部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长度10000余米;日处理500吨污水的镇区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调试运行,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

反映“下雨乘船”问题,部分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该镇镇区主要道路排水顺畅,个别路段在遇特大暴雨时有积水现象,会对群众短时造成出行不便,但不存在下雨乘船现象。

反映“无公厕,垃圾乱飞”问题,不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赵河镇区已建成公厕1座,另1座正在建设中;赵河镇区卫生主要由市场中心负责,配有环卫工人27名,车辆10余台,并实行工人包路段保洁制度和定时洒水制度,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确保镇区环境干净卫生。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举一反三严控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八、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9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古庄店乡黑河村,有一家养殖场无治污处理设备,污水横流,苍蚊多,多次举报,环保局来看看就走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方城县古庄店乡黑河村丁沟组,属于散养户,建有猪舍3栋计700平方米,现存栏母猪60头,仔猪和育肥猪现存栏260头。

反映“无治污设施,污水横流”问题,部分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该养猪场建设有治污设施,沼气池1座,污水沉淀池4座,配备污水抽排机械1套。养殖采用传统的清粪方式,产生固体粪便人工清理后运送到自有承包田或无偿供给第三方使用;污水沉淀池正常使用,沉淀池内的污水暂存后抽排到自有农田作为灌溉追肥用水。但现场核查时,发现有少量冲刷圈舍污水未流经沉淀池而直接外排,联合执法组已现场责令其进行封堵,纠正其违法行为。6月30日,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核查,排污口已封堵,污水已不再外排,原外排污水已清理。

反映“苍蝇多”问题,基本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存在苍蝇多的现象。方城县畜牧、环保部门分别从行业角度,要求该养猪场加强卫生和饲养管理,购买灭蝇灭蚊药具,对蝇蚊进行有效灭杀。

反映“多次举报,环保局来看看就走”问题,不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组核查,在方城县前段开展的畜禽养殖污染源清查过程中,发现该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简陋问题,2018年6月19日,方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向该养猪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18年7月19日前完成防雨棚搭建,实现雨污分流。2018年6月22日,方城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该养猪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监督其加强运营维护,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行业日常监管,狠抓长效机制落实,严控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十九、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9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清河镇有一家大型养殖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治污设施闲置不用当摆设,多年老百姓苦不敢举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清河镇有一家大型养殖场,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反映的养殖场位于方城县清河镇廓封村,全称为方城县旺鑫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11月通过南阳市环保局项目备案,项目年设计出栏商品猪11220头,配套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沼液综合利用设施等,配套消纳地922亩,目前实际存栏1200头。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手续进行建设,废水经污水池沉淀、厌氧反应后废水用于农田消纳,实现综合利用。6月28日,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和市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反映“臭气熏天,治污设施闲置不用当摆设,多年老百姓苦不敢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对畜禽粪便采取干湿分离、厌氧工艺处理后所产生的废水,进入污液储存池,厌氧发酵有甲烷、乙烷和二氧化碳产生,猪场周围确有臭味散发。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各项治污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治污设施闲置不用当摆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臭味问题,方城县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气味污染。7月2日,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已完成粪污通道密闭和猪场卫生清理,定时喷洒生物除臭剂。

问责情况:无。

二十、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0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谢营村,村南临路一个小型加工废袋子的厂,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高庙镇谢营村村南临路袋子厂,实际为红升吨包加工点。该加工点从2018年5月开始为社旗县星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代加工柔性塑料编织袋,进购的聚丙布经缝纫机缝合后打包运走,生产过程中无粉尘、废水外排,未明显影响周围环境。2018年6月29日,宛城区环保局、高庙镇政府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加工点环境卫生较差,消防设施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现场检查人员随即要求该加工点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指派专人每天定时对厂区进行清扫保洁,保障厂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购买4台灭火器,摆放在厂区显著位置,保障火患发生时能够快速处置。目前两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安排专人巡查管控,对经营业主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敦促经营业主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在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内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0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正业路与光武路交叉口,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经常无法休息,多次打12369电话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卧龙区辖区内无正业路,也不存在正业路与光武路的交叉口。为有效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卧龙区对辖区内与光武路存在交叉口的4处位置全部进行了排查,其中百里奚路与光武路交叉口有两个施工项目(百里奚新城项目、泰和园商住楼项目);车站路与光武路交叉口目前无施工项目;工业路与光武路交叉口有1个施工项目(建业一号城邦项目);人民路与光武路交叉口目前无施工项目。

6月30日,卧龙区对以上路口的3个施工项目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禁止在夜间超时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保持连续作业的(基础浇筑等特殊位置)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告知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二是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简单屏障,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个别高噪声设备,必须采用减震、吸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三是若发现违反时间规定且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将依法严肃处理,加以经济处罚。对于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域的建业一号城邦项目,卧龙区住建部门对施工方进行了约谈,要求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6点禁止施工措施,使施工对群众的影响尽量降低。经查阅12369环保热线交办件,未发现涉及南阳市工业路与光武路交叉口附近的施工噪声投诉。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力量,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整治中心城区与集中居住区域环境噪声,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未严格落实降噪措施等违规行为一律立案调查,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南阳市新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0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新野县腾飞纸业,重污染企业,有污水排出。希望环保部门重点跟踪,使其废水排放达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腾飞纸业位于新野县五星镇南马庄村,全称为新野腾飞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法办理有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配套建设有处理能力1300吨/日的超效浅层气浮法污水处理设施和COD自动检测设施。

反映“南阳市新野县腾飞纸业,重污染企业,有污水排出。希望环保部门重点跟踪,使其废水排放达标”问题,部分属实。新野腾飞纸业有限公司是新野县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其主要产品为日常生活用纸,原料为商品浆板。主要产污环节为抄纸过程中产生的白水,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等,经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溧河。新野腾飞纸业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30日因设备检修停产至今。6月29日,新野县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人员和五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无污水外排,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加强对新野腾飞纸业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恢复生产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0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方城县红砖厂又开始生产了,严重污染空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红砖厂指的是页岩砖厂。方城县现有页岩砖厂5家,仅有1家生产,位于方城县独树镇杏园村,全称为方城县龙岩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烧结页岩砖项目于2009年9月通过南阳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8年2月,该公司重新对生产线进行整改维护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3月底竣工,4月1日~20日,对环保设施进行运转调试,同时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8年6月30日,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检查,该公司脱硫除尘等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严重污染现象。该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举一反三,严控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南阳市内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0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乡县城关镇黉学村三组一个石材加工厂设备未拆除,原料未清场,废水直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内乡县城关镇黉学村三组石材加工厂,主要从事大理石板材加工,无营业执照,没有环保手续。2017年作为“小散乱污”企业被关闭,当时已拆除所有设备。

6月29日,内乡县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厂区内无生产设备,仅堆存有部分原料及沉淀池废渣,无废水排放。针对部分原料堆存等问题,6月30日,内乡县政府组织城关镇政府及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对该加工厂未清理的原料、废渣进行了清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小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标准,督促有关部门再次对辖区进行排查和整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对新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维护辖区环境秩序。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0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流经该镇的淇河水质发白,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水体受到污染,请有关部门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淇河为丹江支流,西坪境内长42.5公里,流域面积258平方公里,流经11个村,水质控制指标为地表水二类。

西坪镇政府组织镇环保所和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对淇河全线进行了巡查。同时,淇河流经的11个村支部书记带领全体村干部、河道保洁员和环保网格员对流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查找污染源。经排查,淇河干流和支流水质正常,并未发现水质发白或有异味现象。西峡县环保局在淇河设置了4个断面,连续两天进行监测,各类指标均符合地表水二类水质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严格落实河长制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河道保洁和巡查检查,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淇河沿岸村民做好监督,一旦发现水体污染事件快速举报、快速处置。同时,完善水质监测机制,加强淇河水质管控,确保淇河水质稳定达标。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1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东环路废铁市场附近的居民近来早上起来发现鼻子里全是黑色的东西,地上也是一层黑灰,地里的菜也是黑糊糊的,后查实是东环路泰祥保护材料厂和材料厂隔壁没挂牌子的厂里出来的黑雾,白天不生产,都是后半夜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泰祥保护材料厂,全称为西峡县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反映的泰祥保护材料厂隔壁没挂牌企业,全称为西峡县源盛合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在2016年通过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

反映“南阳市西峡县东环路废铁市场附近的居民近来早上起来发现鼻子里全是黑色的东西,地上也是一层黑灰,地里的菜也是黑糊糊的,后查实是东环路泰祥保护材料厂和材料厂隔壁没挂牌子的厂里出来的黑雾”问题,部分属实。经检查和走访,未发现西峡县东环路废铁市场附近地面有黑灰、菜地里的菜上有黑灰现象。西峡县泰祥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耐磨材料生产企业,该企业是以小桶装金属粉末作为原料,经精炼、高压冷却、烘干、破碎、筛分、入库,整个生产过程在密闭空间完成,精炼、破碎、筛分过程加装集气除尘设施,经河南安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其排放的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不产生黑色东西和黑雾。泰祥公司隔壁企业(西峡县源盛合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有一条再生砂生产线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老旧的问题,生产过程中废气不能全部收集处理,有少部分废气和粉尘外排。西峡县环保部门依法对其实施了查封,所属乡镇责令其拆除了该生产线的主要生产设备。2018年6月30日该企业再生砂生产线主要设备已拆除到位。

反映“白天不生产,都是后半夜生产”问题,属实。两家企业夜间生产是为了使用工业低谷电价,降低生产成本,不存在违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加大执法督查和监管力度,加密督查、检查频次,监督西峡县泰祥实业有限公司、西峡县源盛合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七、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1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母猪石村,多家石子厂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杨集乡母猪石村没有石子厂,母猪石村附近的贺大庄有一石子厂,全称为嘉和矿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石子加工、销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密闭车间及喷淋设施等配套治污设施尚未建成,一旦投入生产,确会带来粉尘污染。2018年以来,方城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均发现其处于停产状态,但偶有生产迹象。为确保停产到位,2018年5月24日、28日,方城县环境攻坚办将有关问题分别交办杨集乡政府、县供电部门,要求对其落实停产断电措施。6月21日,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方城县环保局已依法对其立案查处,于6月22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在未办理环评审批及完善环保设施前不得投入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举一反三,严控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八、南阳市宛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11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宛城区刘寺村S103公路,张八桥与水渠桥对面有一无名砂石料场,机器轰鸣扬尘满天,料场裸露现象严重,污水直排田间地头、耕地、灌溉渠,严重影响当地百姓正常生存与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沙场位于宛城区红泥湾镇刘寺村张八桥自然村,与103省道相邻,配备沙石分离机两台、传送带4条、铲车1台,已经营沙石清洗、分拣、销售2年。

反映“机器轰鸣扬尘满天,料场裸露现象严重”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5月17日,宛城区环保局、红泥湾镇政府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沙场没有配备洒水抑尘设备,在筛沙时未湿法作业,在车辆进出时无冲洗设施;沙堆没有覆盖密目网,存在扬尘隐患;区域网格管理员长期疏于监管,沙场在作业时、车辆进出时存在扬尘现象,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巡查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关停沙场,现场拆除两条传送带,停止作业,要求沙场购置密目网,对沙堆进行覆盖,沿沙场周围设置围挡,防止扬尘飘洒。由于沙场经营业主抱有侥幸心理,且网格监督员没有监管到位,导致沙场仍在断断续续地生产。2018年6月19日,宛城区、红泥湾镇政府再次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将剩余两条传送带、两台沙石分离机全部拆除。目前该沙场已处于彻底关停状态,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裸露部分已覆盖。

反映“污水直排田间地头、耕地、灌溉渠,严重影响当地百姓正常生存与生活”问题,属实。该沙场外购、堆积、存放沙石1000立方米,主要工艺为洗沙、筛沙,尤其在洗沙环节用水量较大,配套沉淀池中的洗沙水经常溢出,流入沙场外自然沟内,影响沙场周边生态环境和周边群众出行。目前沙场已处于彻底关停状态,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沉淀池中已无洗沙水,彻底不存在外溢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宛城区安排专人定时巡查管控,防止已经关停的沙场反弹,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重点区域内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问责情况:宛城区红泥湾镇纪委对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刘寺村村委会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二十九、南阳市南召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0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2016年在南湾村山坡(南湾村、东港新村、翟家湾村中间)突然出现一个垃圾场,经常焚烧垃圾,产生白色的烟雾,严重污染空气,从垃圾场传出的恶臭味能弥漫几公里,蚊蝇成灾。垃圾场无人管理,随意倾倒,下雨天就污水横流,污染了河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垃圾场坐落于南召县云阳镇南召店社区翟家庄组境内一条坡沟(东边为南召店社区新村组、南湾组),远离居民区,计划占坡地40多亩,现使用面积20多亩。云阳镇每天需要处理的垃圾达40余吨,在2015年之前镇区的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因运输距离较远,中间二次装卸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加之垃圾量大,清运时间长,且路上不安全因素较多,造成部分垃圾清运不及时,群众意见较大。2015年该镇党委、政府经研究,选定此处作为垃圾填埋场。

反映“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2016年在南湾村山坡(南湾村、东港新村、翟家湾村中间)突然出现一个垃圾场,平常经常焚烧垃圾,产生白色的烟雾,严重污染空气”问题,部分属实。该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7月开始正式启用。由于垃圾场处于山坡之间,曾经出现过放牧人员点燃垃圾的现象,但是管理人员发现后都及时进行了处置。

反映“从垃圾场传出的恶臭味能弥漫几公里,蚊蝇成灾”问题,部分属实。该垃圾场在气温高的时候,有时因垃圾没有及时填埋,堆放后发热会产生气味,但是影响有限。针对垃圾场的蚊蝇滋生现象,南召县云阳镇政府已经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喷洒药物做灭蚊蝇处理。

反映“垃圾场无人管理,随意倾倒”问题,不属实。该垃圾场2015年投入使用至今,均由南召县云阳镇城管办人员管理,不存在无人管理、随意倾倒问题。

反映“下雨天就污水横流,污染了河流”问题,部分属实。由于该垃圾填埋场所处位置,正常天气不会出现污水横流现象,但在下大雨时会有污水漫出现象,少部分污水流入坡底山沟。目前,已对垃圾场设置防流沟,并会同有关部门邀请市级以上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对现有垃圾场处置措施进行详细规划,待具体方案出台后,南召县云阳镇将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处置到位。

(下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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