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南京江宁一男子见两岁幼儿被泰迪犬咬伤,一气之下将狗摔死。事后,虽已与狗主人达成和解,没想到却卷入了网络暴力漩涡。爱狗人士对他及家人进行“人肉”,甚至电话骚扰、短信威胁咒骂。巨大的恐惧感,让其妻子无法忍受,选择割腕“为狗偿命”。所幸救治及时,目前其妻子病情稳定,已出院回家,但是情绪特别差。医生建议男子带妻子去看心理医生。
这本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邻里民事纠纷,却因为所谓“爱狗人士”的网络暴力,让男子的饭店无法经营,生活受到极大干扰,甚至差点引发命案。或许这些爱狗人士的本意是带着爱护动物的良好初衷,但即便是充满善意的初衷,如果寄期望于通过不恰当的方式来实现,就将远离初心,沦为网络暴力的工具,让男子一家承受了远远高于他们过错的不法侵害,甚至已经构成违法犯罪。
不得不说,伴随“人肉搜索”而生的网络讨伐不仅容易成为私设刑堂,让我们被所谓正义蒙住理性,将长期积攒的怨气不公平地集中发泄在某个人身上,越界而为,违反罪罚相适应的自然公正伦理。另一方面,更可能因为信息所误,造成对无辜人的误伤。
我们必须意识到,“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可谓罄竹难书。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既是可能的施暴者,更是潜在的受害者。同时,相关行为已经涉及违法犯罪,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更可能触及刑律。
人们天然有着对正义的外在追求,对稳定秩序的内在需求。这在网络上,也并不例外。如果将这种追求与需求寄托于简单的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我们只能与正义渐行渐远,网络秩序也将越来越糟。拒绝网络刑讯逼供、远离动用线上私刑、重视指尖上的责任、遵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利,我们谁也不能脱离其中。6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