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南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全域水质整体提升实施方案》《南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断面生态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7月份全市17个县市区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第一名:桐柏县、西峡县
第二名:淅川县、内乡县
第三名:唐河县、鸭河工区
第四名:镇平县
第五名:新野县、官庄工区
第六名:卧龙区、南召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第七名:社旗县
第八名:宛城区
第九名:高新区
第十名:方城县、邓州市
二、空气质量考核奖惩
(一)对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第一桐柏县、西峡县,排名第二的淅川县、内乡县,排名第三的唐河县、鸭河工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对西峡县、桐柏县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内乡县、淅川县分别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唐河县、鸭河工区分别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对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的邓州市、方城县,排名倒数第二的高新区,排名倒数第三的宛城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邓州市、方城县分别实施财政扣款100万元,对高新区实施财政扣款50万元,对宛城区实施财政扣款30万元。
三、水环境质量考核排名
第一名:西峡县
第二名:鸭河工区
第三名:方城县
第四名:淅川县
第五名:内乡县
第六名:宛城区
第七名:南召县
第八名:社旗县
第九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第十名:官庄工区
第十一名:邓州市
第十二名:新野县
第十三名:镇平县
第十四名:唐河县
第十五名:桐柏县
第十六名:卧龙区
四、水生态补偿情况
(一)水生态补偿金得补情况。根据河流断面水质提升情况,13个县市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南召县100万元、内乡县60万元、鸭河工区50万元、西峡县40万元、宛城区40万元、方城县20万元、社旗县20万元、卧龙区20万元、官庄工区3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万元、淅川县20万元、新野县40万元、邓州市10万元。
(二)水生态补偿金支偿情况。根据河流断面水质下降情况,3个县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卧龙区600万元、唐河县300万元、桐柏县200万元。②5
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