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阳市“诸葛英才计划”,加快人才强市建设,根据《南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支持办法(试行)》(宛科【2018】43号),现组织第二批南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申报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领军人才或团队带头人一般应为两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应的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相关技术能够转化,相关产品能够产业化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从注册之日起,批量化生产周期不超过3年;
3.产业领军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在我市创办企业的,应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且企业为2018年1月1日后在我市注册;与我市企业进行合作的,所占股权不低于30%且投入企业的实际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合作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
二、材料清单
1.附件材料目录;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4.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投资或占股证明材料;
6.企业注册证明或合作协议;
7.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材料申报:请按要求认真填报《南阳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申报表》、《南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计划书纲要》,并附所需的各项证明资料;
2.材料报送:2019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证明原件按目录另装档案袋,相关单位审核后将尽快退回;
3.申报常年受理,2019年10月15日后报送的转到下次评审。
联系人:李 涛 徐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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