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林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4月25日被唐河县公安局立案打击,2018年3月2日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结,李林丰案处置小组已将涉案资金兑付给26名集资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
唐河县处非办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