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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扬善践初心 坚守正义铸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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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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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扬善践初心 坚守正义铸检魂
——记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一村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王一村正在审阅案件

全媒体记者 张萌萌 通讯员 徐 文

“每当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受害人的权益得以维护,我最有成就感。公平、正义、法治、和谐……这些美好的字眼都得靠我们每个人做好本职工作,汇聚所有的力量,这个社会就可以变得更好。”9月11日,王一村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

王一村是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一名员额检察官,出生于1985年,阳光帅气、干练沉稳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然而就是这样一名年轻检察官的背后却有着“硕果累累”的优秀业绩:自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他共办理涉黑恶案件11件60人,里面不乏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其中,鸭河工区张某涉黑案,在王一村的指导下,从一个仅5名被告人、涉及3个罪名的恶势力团伙,办理成18名被告人、涉及罪名9个、涉案金额160余万元的涉黑犯罪集团,彻底打掉了这个危害一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

他的勤勉踏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广泛赞誉,近年来先后荣获2018年度“南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0年度“南阳市检察机关第四届优秀公诉人”称号。

嫉恶如仇 心怀正义

“不放过一个犯罪嫌疑人,让行恶者得到严惩,为受害者撑起保护伞,让老百姓有说理的地方,是我一直坚守的信念。”

王一村于2011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淅川县检察院反贪局和卧龙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长期的反贪工作经历坚定了他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2018年,王一村先后调至卧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和检察一部。办案中,他始终以规范执法、秉公办案、维护群众利益的使命和责任,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所办案件没有出现任何纰漏和差错。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后,卧龙区检察院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业务过硬、勤奋敬业、作风踏实的王一村被选至办案组,成为该院扫黑除恶方阵的“排头兵”。在承担院里日常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的同时,扫黑除恶案件也由他专办。这时,他嫉恶如仇的检察官性格也得以充分展现。

在办理付某、郑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中,王一村了解到,该恶势力团伙仅2017年至2018年,就以唐山为中心,在山东、江苏、河南等5省,驾驶豪车,十几次故意剐蹭大货车、公交车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被害车主或者保险公司70多万元。对于该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以及犯罪嫌疑人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的恶劣行为,王一村下决心一定要查清事实,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让所有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

他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发现犯罪嫌疑人付某供述曾经伙同王某,故意驾驶机动车互撞,然后通过将交通事故起诉到唐山市路北区法院的方式,非法获利。根据这一线索,他指导办案机关到路北区法院,调取与付某与王某身份信息有关的所有案卷材料,发现王某又与刘某等人多次共同实施碰瓷,通过法院虚假诉讼的手段,敲诈勒索被害人及保险公司。最终,该案又依法追诉了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彻底打掉了该恶势力团伙。“追诉漏罪漏犯,是检察官应有的责任之一,只有加大监督力度,才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勇于担当 迎难而上

“业务知识涵盖面广、对案件的把控力强,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卧龙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卫珂这样评价王一村。

作为院里的业务骨干和扫黑除恶工作的主力军,王一村义无反顾地承担了大部分的案件工作,晚上加班和周末只休一天是常态,为了办案放弃节假日更是家常便饭。由于他敢于拼搏,敢挑重担,院里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都会交到他手上。

以刘某为首的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便是一起棘手案件。2008至2019年间,刘某以“记者”身份自居,纠集他人长期在邓州市实施诬告陷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家族势力为纽带的恶势力团伙。该犯罪团伙为树立“威名”,形成不法影响,捏造事实,长期向中央、省、市各级部门恶意诬告陷害当地各级党政领导,影响极其恶劣。为攫取不法经济利益,维系该恶势力团伙,刘某又将魔掌伸向了乡镇政府机关、学校、企业等29家单位,非法获利达110多万元。

考虑到刘某在当地关系盘根错节,相关部门将案件移交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侦办,市检察院又将该案的起诉工作指定卧龙区检察院管辖。

有人说刘某常年告状,沾着谁告谁,尤其是他会利用“记者”的身份引导舆论,打击报复办案人员,这案能不办尽量别办。

但王一村不怕,“越在关键时刻,越要迎难而上勇挑重担”。面对上级交办的任务,他没有丝毫犹豫和推托,马上着手开展工作。

该案不但时间跨度大,而且事实多,案件取证量大,光卷宗材料就有47本,而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却很短。王一村平时加班阅卷,认真梳理案件,放弃了周末休息,多次来往邓州市,与专案组民警研判案件,指导案件取证工作。通过仔细阅卷,王一村深刻把握到了刘某等涉恶团伙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利用“告状”的恶名攫取不法利益的实质。由于有了充分的庭审准备,在公诉阶段,他当庭有力指控了犯罪。最终,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严谨求实 除恶务尽

“我的办案风格,就是严谨、不徇私、从严办理,一定要对每一个细节仔细推敲,深挖彻查,不枉不纵。”王一村这样总结。也正是这样的专业、敬业精神,让他练就了独特本领,办理了多起经得起推敲的铁案、精品案。

张某等18人涉黑案是卧龙区检察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第一例涉黑案件,也是该院办理的第一例破坏选举罪的刑事案件。这起案件的承办人也是王一村。

2019年2月22日,南阳市公安局鸭河工区派出所移送起诉张某等涉嫌破坏选举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一案。王一村经过阅卷,敏锐察觉到该案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的打击重点,该案可按涉黑案件侦办。

随后,王一村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细致的研讨,在侦查方向、犯罪嫌疑人确定、证据调取等方面精准指导公安机关,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的认定,提出了40余个补查方向,制作了“三图一表”。在周密细致的工作下,最终,一个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清晰起来。此案报省检察院扫黑组,省检察院扫黑组一致认为该案是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中重点打击的“村霸”类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案件。

起诉后,王一村又多次与卧龙区法院沟通,严审细查,深挖余罪漏犯,全程跟进案件。最终,将这个仅5名被告人、涉及3个罪名的恶势力团伙,办理成18名被告人、涉及罪名9个、涉案金额160余万元的涉黑犯罪集团。该案的成功办理,扩大了扫黑除恶战果,有效地震慑、挽救、教育了一大批基层村委干部,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也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的巩固,在这场征途中,正是有了像王一村这样的实干家,他们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带着拼劲和硬劲鞭挞黑恶势力、维护公平正义,以法为剑,以理为刃,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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