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办法(修订)》《南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南阳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南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3-4月环境质量排名及生态补偿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生态补偿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1.中心城区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宛城区、高新区、卧龙区。
2.其他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桐柏县、唐河县、新野县、社旗县、方城县、南召县、邓州市、淅川县、内乡县、镇平县、西峡县。
3.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前20名乡镇由好到差依次为:新野县上港乡、新野县新甸铺镇、唐河县少拜寺镇、新野县上庄乡、新野县王庄镇、桐柏县埠江镇、桐柏县程湾镇、唐河县湖阳镇、新野县歪子镇、唐河县桐寨铺镇、宛城区茶庵乡、宛城区高庙镇、南召县留山镇、南召县太山庙乡、南召县小店乡、新野县城郊乡、内乡县板场乡、新野县樊集乡、邓州市张村镇、宛城区黄台岗镇。
后20名乡镇由好到差依次为:内乡县湍东镇(并列)、淅川县马蹬镇(并列)、南召县城关镇、邓州市林扒镇、镇平县卢医镇、卧龙区石桥镇、镇平县贾宋镇、鸭河工区皇路店镇、镇平县柳泉铺镇、镇平县老庄镇、南召县马市坪乡、内乡县城关镇、卧龙区安皋镇、邓州市穰东镇、镇平县石佛寺镇、西峡县五里桥镇、淅川县香花镇、卧龙区蒲山镇、卧龙区谢庄镇、卧龙区潦河镇、南召县皇后乡。
(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1.中心城区四区生态补偿情况
高新区支偿金额90万元,卧龙区支偿金额15万元,宛城区得补金额2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得补金额104万元。
2.其他县(市、区)生态补偿情况
支偿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西峡县291万元、淅川县163万元、内乡县105万元、邓州市25万元、方城县18万元、鸭河工区7万元。
得补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官庄工区309万元、新野县136万元、唐河县92万元、镇平县29万元、社旗县21万元、桐柏县18万元、南召县13万元。
二、4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生态补偿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1.中心城区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宛城区、高新区、卧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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