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阳网|光影中国|书记留言板|市长留言板|日报数字报|晚报数字报|晨报数字报
  第A5版:政务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
镇平:加大招商引资 助力乡村振兴
图片新闻
政务融媒部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测试期间暂停服务的公告
返回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19日 星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测试期间暂停服务的公告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021年11月22日18时起,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在我市进行全面测试。平台测试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网点及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医保业务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暂停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8时起,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网点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11月24日18时起,全市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刷卡及各类医疗费用报销服务;11月30日8时起,所有医保服务全面恢复。

根据平台测试工作进度,如恢复服务时间提前或延后,将在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nanyang.gov.cn/)、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二、服务暂停期间影响业务范围

平台测试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包括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费用报销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三、服务暂停期间部分业务办理指南

(一)关于申报缴费业务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单位和参保城乡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税大厅办理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服务恢复后,如遇特殊情况,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手工到账业务。

(二)关于门诊就医、药店购药业务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无法刷卡结算,请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就医购药时间。已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特定药品等待遇的参保患者,请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提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尽量减少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三)关于本地住院费用报销业务

1.11月24日18时前,本地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将本市所有参保在院病人不办理出院结算情况下,统一转为自费病人,待服务恢复后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务。建议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2.暂停服务期间,符合出院标准的本市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手续,待服务恢复后在原就医医疗机构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业务;新住院的本市参保人员先自费登记入院,待服务恢复后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务。

(四)关于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业务

1.11月24日18时前,本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待服务恢复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报销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患者可先行自费出院,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需转往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先自费办理住院,待服务恢复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转出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3.暂停服务期间,异地门诊重特大疾病患者先行自费结算,待服务恢复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五)关于外地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业务

1.11月24日18时前,本地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将外市参保在院病人不办理出院结算情况下,统一转为自费病人,待服务恢复后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务。建议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2.暂停服务期间,符合出院标准的外市参保人员自费办理出院手续,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新住院的外市参保人员先自费登记入院,待服务恢复后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务,如因特殊原因,患者可先行自费出院,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3.未上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参保城乡居民继续使用原异地就医途径进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需要保留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途径。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河南落地实施进展情况,将及时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上线情况。

请广大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医保业务办理时间,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衷心感谢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基础管理科: 61387896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基金征缴科: 61387813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科: 61377783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 61387785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管理科: 61387792

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 63226152

卧龙区医疗保险中心: 63223257

卧龙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63111116

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63291887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2238722

官庄工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66095509

方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67261838

方城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67233523

新野县职工医疗保险中心: 66237668

新野县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66217996

社旗县医疗保险中心: 83831181

唐河县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68961776

唐河县职工医疗保险中心: 60282631

内乡县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83978536

内乡县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83978529

镇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65937766

镇平县社会(职工)医疗保险中心: 65913618

南召县职工医保中心: 66887129

南召县居民医保中心: 66926691

桐柏县医疗保险中心: 60282023

淅川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69219798

西峡县医疗保险中心: 69695396

南阳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技术组: 63056001

2021年11月18日

(南阳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 [南阳日报]
Copyright 2004 -  www.01ny.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201226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