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院的释法明理,案涉施工项目总承包公司履行了欠付的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2023年,原告受雇于被告某建设集团公司,担任其分包的某安置房项目水电安装工程管理人员。工作完成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的8万余元劳务费一直未付。原告将该楼盘项目的总承包公司和分包公司某建设集团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总承包公司起初对原告起诉要求其与分包公司一起承担给付义务十分不解,认为其与原告不存在合同关系,故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总承包公司主动与原告达成调解意见,支付了欠付的全部工资。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