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好学 文/图
“法律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市人大代表黄小菊说。
来自真水律师事务所的黄小菊,已连续两届当选为南阳市人大代表,曾获得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南阳市三八红旗手、南阳市优秀人大代表等荣誉称号。多年的代表经历,使她深深体会到,要成为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必须时刻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为民纾困解难。生活中,她也一直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做宣讲法治理念的“传声筒”。作为律师行业人大代表,黄小菊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自觉履行宣传、贯彻执行法律的职责。多年来,黄小菊先后为人大代表进行《民法典》《代表法》《组织法》等培训;为地方行政机关讲解《如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法热点难点》《南阳市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学法、尊法、执法、守法,让各项行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运行。
做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的“知心人”。作为市人大代表,黄小菊把“为民”思想时刻放在心头,在代表联络站热情接待选民,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零工市场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是宛城区首个“爱心驿站”+“法治驿站”,这里针对户外劳动者这一类特定人群,精心打造了“法治文化角”。黄小菊定期进驻驿站,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志愿活动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让户外劳动者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
助老、助学、助困、助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黄小菊把群众的日常小事当成“心头大事”来办。她为宛城区汉冢养老院捐款一万元,保障老人日常生活用度;为卧龙区红军小学捐款2000元,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抗洪救灾捐赠现金一万元,助力宛城区灾后重建……她以自己的行动彰显了人大代表为民初心。
人大代表,这个光荣的称号,不仅代表着荣誉,更代表着沉甸甸的责任。黄小菊常说,不管是律师还是人大代表,两个身份一种使命,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根本定位永不改变,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永不改变。
面向未来,黄小菊将继续以法治之光温暖民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步伐,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贡献南阳法治力量。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