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柴舒婷)近日,内乡县政府、法院运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一天之内成功为280名农民工兑现劳动报酬526万元。
2019年,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经核算,乙公司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涉及280名农民工。广州仲裁委员会于1月24日裁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含质保金)及利息。执行中发现,乙公司的资金被四家公司轮候冻结,无法履行仲裁裁决。 内乡县法院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因案施策:针对首封丙公司,根据生效判决及履行情况,将其保全金额降至1200万元,保障首封公司胜诉权益;针对二封丁公司,协调南阳市中级法院将1700万元执行款执行完毕后,对该账户解除冻结;四封亦为丙公司,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支付其相应款项后,内乡县法院和县人社部门引导四封公司申请解除保全;三封公司系本案申请人,约需600万元用于支付涉案农民工工资,经释法明理,也自愿申请解除保全。通过以上举措,涉案农民工工资全部优先兑现到位。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