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振丽)2月9日,笔者从南召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高效调解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梁某等13名农民工追回4万余元薪酬,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至2024年12月,梁某等13人在某物业公司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某物业公司按月支付劳务费,后某物业公司共拖欠梁某等人劳务费4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梁某等13名农民工将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南召县法院受理后,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快速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现场,调解员耐心倾听梁某等13名农民工的心声,让他们充分表达诉求。同时,以法律为依据,向被告释法说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告知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调解书,至此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