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予以合同信息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 河南月皓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翰林院项目:9-2-102户,合同号2401341421,合同一式6份; 河南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翰林院·东院项目:5-2-1002户,合同号2501349888,合同一式4份; 镇平县星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阳光城项目:12-0-110户,合同号1801028825,合同一式6份。 镇平县房产中心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