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郭 贝 聂传青)近日,内乡县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乡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当地群众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古稀之年的张大爷夫妇育有二儿一女,因赡养和居住问题,将子女们告上法庭。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诫三被告作为子女应当对老年人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大女儿和大儿子当庭表示愿意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支付了赡养费。但二儿子辩称,自己生病时,二原告未对其进行照顾,现在经济困难,身体也有病,没能力支付赡养费。由于调解最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遂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自2025年起每年支付原告赡养费2000元。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