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牛凌云 郑 铮)3月12日,笔者从唐河县检察院了解到,去年以来,该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完善基层轻罪治理体系建设,解码轻罪治理新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促进诉源治理深度融合。
创新一套机制,矛盾化解有章法。该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轻微刑事案件一体化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意见》等文件,以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入点,改变传统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办案人员单一调解模式,把刑事和解前置,把人民调解引入刑事办案,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融入司法机关日常办案,联合公、检、法、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轻微刑事案件涉民事部分进行接力式、递进式、多元化、一体化化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搭建综合调处平台,矛盾纠纷化解有新渠道。成立检察院刑事和解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打造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绿色通道,提升轻罪治理工作质效。搭建“人民调解委员会+检察院刑事和解室+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各街镇调解室”综合调处平台,融合四家单位资源,搭建全流程可驶入的更多“匝道口”,实现机制衔接、资源融合、数据共享、共建共管、协同高效的基层良法善治共同体。
借助“外脑”赋能,案件办理质效有提高。成立“检察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引入人民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或参与刑事和解,借助“外脑”高质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适用一体化调解制度,引入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制度。当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解赔偿、补偿解决生活困难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被害人燃眉之急,并与多部门构建多元立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从长远上帮助涉案当事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28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排查矛盾纠纷线索22件,已化解22件,化解率100%。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