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曹 萌 文 鹏
“行动。”12月14日中午12时,随着邓州市法院院长李亚钦一声令下,早已等待多时的该院执行局全体法官及司法警察,立即登车,驶往此次强制执行的目的地——河南嘉田化工有限公司。本报记者全程跟随采访,邓州本地的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行监督员也全程跟随,给予监督。
在警车上,执行法官向记者介绍了此次执行案件的始末。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河南嘉田化工有限公司借王某现金56万元,后来还了35万元,还余21万元一直未还。今年10月29日,邓州市法院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至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12时30分,执行队伍到达该公司厂区后,司法警察请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并拉好警戒线。法官在院内贴上执行通告后,走上二楼,在一间办公室里见到了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沈某。法官向沈某出具了相关文书及搜查证,要求对公司的财务室进行搜查。沈某比较配合,叫来出纳打开了财务室大门,可是经过法官20分钟的搜查,却没有查获一分钱。随后,法官下楼,在院内发现了两辆小轿车,经了解,这两辆轿车都为河南嘉田化工有限公司所有,法官当即对这两辆轿车予以扣押。
下午1时许,大家就要离开时,一间锁着的办公室引起了一名法官的怀疑,要求入室搜查,而沈某此时却表现得非常不情愿,但在法律的威慑下,他无可奈何地打开了那间办公室的门。果然,在这间办公室的墙角,法官发现了一个保险柜,打开一看,里面有2万元现金。法官对这2万元现金予以查扣,同时查扣了浙江信用社储存卡2张和中国建行存储卡1张。最后,法官向沈某宣读了相关法律政策,在5日内,河南嘉田化工有限公司要归还欠款21万元及利息,否则将对扣押车辆予以拍卖。
下午1时20分许,此次执行顺利结束。一直在现场指挥的市中院党组成员、市中院执行局局长丁建民说,按照省法院部署的第三批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要求,南阳两级法院不仅要公布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名单,还要加大执行力度,像邓州市法院这样强制执行“老赖”案件,南阳两级法院还会办很多。⑤3
△出示搜查令
△张贴通告
△2万元现金被搜了出来
△扣押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