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勇通讯员李丰翠)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为了骗取更多保险费,竟然私刻交警队印章盖在证明书上。昨日,记者获悉,经镇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2月12日22时许,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车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华某驾车驶离现场。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华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作为重型自卸车主的王某为骗取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款,委托他人私自雕刻“镇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加盖在伪造的证明书上。后经南阳市物证鉴定所鉴定:该证明书上印章系伪造。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