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程远景
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本着“把法庭当做群众的家、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当家事”的理念,设立了“家事法庭”。该法庭审结的案件,无一发还改判,无一错案。
2012年4月,杨楼法庭设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夫妻、亲子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纠纷。同时家事法庭还建立了反家庭暴力热线,与派出所协作,共同预防、制止和惩戒家庭暴力行为。
走进“家事法庭”,它的布局上突出“家”字,这里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亲属席都是舒适的沙发,桌子都是摆着鲜花的茶几,突出家庭的温馨氛围,淡化原有的审判色彩,坐在这里开庭,如不是墙上庄严的国徽和“家事法庭”这几个字,还以为走进了一户普通市民家中的客厅。在案件的审理上,“家事法庭”突出“亲”字,尽量贴近当事人双方内心感受,拉近法官与当事人距离,力求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于某诉张某离婚案,之前开过两次庭,二人在庭上相互指责。张某坚决拒绝离婚,扬言说就是拖也要将于某拖死,案件一度陷入僵持局面。法官以了解情况为由,将于某、张某及其家属通知到“家事法庭”。在温馨的氛围里,于某和张某安静下来。法官与他们拉起家常,加上双方家属的劝解,二人理智地达成了调解。虽然没有挽回当事人的婚姻,但是妥当化解了双方的恩怨。
自“家事法庭”成立以来,用“拉家常”的方式,断清了一件件家务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0%。当地群众夸赞说:“家事法庭就是好。” 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