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来有关情况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6万余人,起诉108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了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从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至今,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发展历程。30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日趋专业和规范,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规律和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打造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