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呼格案、陈满案……近年来,司法机关纠正的数起冤假错案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在日前由中国法学会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上,与会专家指出,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刑事诉讼应努力在公正程序的框架下尽力查明事实真相,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表示,程序公正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了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程序不公往往导致实体不公甚至冤假错案。”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龙宗智教授认为,需要从刑事诉讼程序设计上重视程序公正的问题。“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是按照程序阶段设计,而非以审判为中心来设计,公、检、法各管一段而非三者的组合,在程序公正方面存在不足。”
龙宗智指出,应按照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建成中修改刑事诉讼法,重新设定审前程序特别是侦查程序,使侦查成为被监督和可救济的法律程序;同时,对其他诉讼程序也应当按照程序公正的原则和审判为中心的要求进行梳理来重构,逐步实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转型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司法民主的弘扬,都要以公正的程序为基础。但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中,要特别关注程序公正的不完善性和不完全性,避免使程序公正游离甚至背离于实体公正的要求。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