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方擎宇)12月23日,南召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今年打击拒执犯罪及公布失信人名单情况,并发布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及一起失信人迫于压力履行债务案例。
陆某系某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因拖欠工程款,南召县法院判令其所属的公司清偿欠款37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陆某长期隐匿,拒不报告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15年12月29日,法院通过悬赏,在郑州将陆某拘留。拘留之后,陆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以其涉嫌拒执罪移送到公安机关。但陆某仍是分文不付,最终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2年。
张某是南召县城关镇人,长期在卧龙区石桥镇经营花卉生意。他的生意做到南方数省,效益很好。南召县法院在强制执行贾某申请张某还款一案时,其长期隐匿,2015年10月9日,法院将张某纳入失信人名单,致使张某被困在昆明飞机场,无法购票。无奈,他委托朋友代其履行了15万元后,申请移除黑名单。张某在昆明滞留三天后,才购得机票返回。
2016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03件,截至当日,已办结781件。在已执结的案件中,当事人自觉履行的有134件,占17%;采取强制手段执结的647件,占83%。在采取强制手段执行中,因部分“老赖”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被法院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21件,涉及21人。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