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下午,该案二审代理律师徐昕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交赵春华案的“刑事上诉状”,法院已经受理。
上诉状提出,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远没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将玩具枪认定为枪支是错误的。另外,“上诉人根本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上诉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另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赵春华被抓当天,共9家摊位因经营“枪形物”被警方查获,13位摊主被警方抓获,赵春华是其中之一。
知情人士介绍,赵春华一直没有取保候审成功。2016年10月底左右,其一审辩护律师曾向河北区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得到的答复是“超过5支枪,情节严重,不能取保候审”。
1月3日,徐昕向河北区人民法院申请赵春华取保候审,法院表示一审已经结案,不受理赵春华取保候审。如果想要取保候审,需要向二审法院申请。不过,目前上诉状还未到达二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