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新法,作为一名审判员,扎根深山31年,双腿因劳累致残,但他拄着双拐继续工作。先后接待当事人5000余人次,办理案件3800余件,连续多年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标兵。
一人一笔一卷宗,一山一水一拐杖,干着良心活,端着公平秤,是汪新法的真实写照。在豫、鄂、陕三省交界地的小镇法庭,汪新法用自创的“勤、细、情、和”的四字调解法,奔波行走在苍茫的秦岭山脉,扎根奉献在朴实的百姓心头。从事法官工作31年来,汪新法一直坚守司法为民一线,足迹踏遍了辖区3个乡镇的91个行政村,方便了群众,却累坏了自己。双侧股骨头坏死后,汪新法依然坚持拄拐办案18年,共办结案件3千余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100%,被群众亲切地称呼为“贴心法官”。汪新法先后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授予“全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称号,2014年被授予“全省十大调解之星”称号。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