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因手头缺钱,万某竟打起歪主意,和妻子一起多次盗窃渠边装饰用的洗墙灯。日前,西峡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陈某被判处罚金3000元。
万某在一次闲逛时,看到工人在广场的渠边安装装饰用的洗墙灯,发现灯壳是铝合金质地,想到最近缺钱花,便动起了歪心思。过了几天,万某凌晨三四点钟骑车到广场边,用铁棍接连撬下11根洗墙灯,用编织袋装好带回家中。天亮后,他把灯管敲碎,将包装灯管的铝合金收集起来卖给收废品的,卖了120元钱。随后,万某又先后三次用同样的手法盗窃洗墙灯37根,卖废品换了370元,其中有两次由其妻子陈某骑车带着他去实施盗窃。管理人员发现灯管被盗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万某抓获归案,陈某随后主动投案自首。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