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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报道这样正能量的党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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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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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对淅川法官汪新法事迹作出批示
“多报道这样正能量的党员法官”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张长海 陈 琛)10月6日,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看到《河南日报》上介绍淅川“双拐法官”汪新法的报道后,当即在报纸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多宣传报道这样正能量的党员法官。  “他是‘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两度入围‘中国好人榜’;他是“最美淅川人”的公务员代表,多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这些年,他用蹒跚的步履丈量着大地,用法律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用真情帮助着弱势的群体……”9月29日的《河南日报》20版“人物·时空”栏目,刊登了一篇题为《小镇法官》的文章,讲述了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法官汪新法的感人故事。

荆紫关法庭位于豫鄂陕三省交界地,是淅川县最偏远、山地最多的法庭。今年60岁的汪新法,是荆紫关法庭的两名审判员之一,自1986年至2017年,他在这个偏远的山区法庭,已经兢兢业业工作了31年,克服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各种不利条件,足迹踏遍了辖区的三个镇91个行政村,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甚至在双侧股骨头坏死后,仍坚持拄拐办案18年。31年的法官生涯中,汪新法创下了接待当事人5000余人次,办理案件38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还改判、无一投诉和上访的记录。今年底,汪新法即将到龄退休,被问及接下来的打算时,他表示:“在退休通知下来之前,我想尽可能多办理一些案件。如果条件许可,我愿意留在这里继续工作!”

10月6日,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看到报道后,作出批示:“河南日报记者采访报道的小镇法官汪新法几点事迹,看后令人感动。汪新法同志是扎根基层、几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像老黄牛一样无私奉献的一大批优秀法官中的代表。应该好好组织学习、宣传,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要强力传输这样正能量的党员法官。”

“张院长的批示是对汪新法同志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院干警的鞭策。”淅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看到该批示后,立即要求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张院长的批示精神,积极学习身边榜样汪新法的先进事迹,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公公正正办案。目前,全院掀起了学习身边典型汪新法,争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标兵的热潮。

据悉,这是张立勇院长第四次对汪新法同志先进事迹作出批示。多年来,法官汪新法的事迹先后在中央、省、市等30余家报刊、网络及电视进行了报道,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受到了广泛赞誉。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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