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名称
服务标准
序号
部门职责
收费情况
职权名称
职权类别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公布办理材料及补充材料标准;
2.告知审查时效、经办人员及相关要求;
3.办理完成后3日内反馈当事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公布办理材料及补充材料标准;
2.告知审查时效、经办人员及相关要求;
3.办理完成后3日内反馈当事人。
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措施,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责任,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组织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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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25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35个工作日
45个工作日
45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重大危险源备案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初步审查
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25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2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3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2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3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3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3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
45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45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2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2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2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核)
1.公布办理材料及补充材料标准;
2.告知审查时效、经办人员及相关要求;
3.办理完成后3日内反馈当事人。
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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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的核发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核发
生猪定点屠宰证审查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其他职权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不收费
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指导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相关行政许可;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技术服务、监测检验、监督执法等体系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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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其他职权
1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不收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选址意见
市地震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我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我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工作体系;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震情跟踪,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设防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动参数区划、震害预测和地震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协助市政府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1、对行政相对人做到热情礼貌,真正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解答有关问题,工作人员要举止端庄,禁用服务忌语;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对行政相对人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3、对于材料不全的进行指导性办理,要求急需办理的要特事特办;
4、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